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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年会- 金年会体育- 官网APP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5 14: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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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年会- 金年会体育- 金年会官网- 金年会APP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计划投资金额约16.67亿元。

  ● 此投资计划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经营环境、发展战略等诸多因素相关,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投资计划调整的风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该事项经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产业提档升级,进一步锻造“资源掌控力、行业引领力、国际影响力”,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生产运营实际需求,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投资计划,计划总投资约16.67亿元。

  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中,新建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约12.04亿元,续建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约4.63亿元。

  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中,固定资产投资(含安全环保、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基础建设四大类)计划投资额约5.77亿元,股权及其他投资计划投资额约10.9亿元。

  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强化资源掌控能力,加强矿山安全环保管理,提高矿山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提升产品质量,推进强链、补链、延链,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此投资计划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以上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经营环境、发展战略等诸多因素相关,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投资计划调整的风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锡有色”或“上市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分别出具的《关于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北部湾港集团、华锡集团拟延期履行其于2020年8月25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拟延长期限为2年。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华锡有色前身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股份”)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华锡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矿业”)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3年1月,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针对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华锡集团部分下属企业(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子公司”)、河池五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吉公司”)、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冶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北部湾港集团和华锡集团于2020年8月25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一、除因盈利能力较弱或存在不确定性等不满足注入条件的原因未将本公司下属与华锡矿业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部分企业(包括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河池五吉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纳入本次重组范围,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为规范同业竞争,保护上市公司利益,本公司在委托上市公司运营管理上述子公司的基础上,将积极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并在本次重组完成后3年内将未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上述企业以合法方式置入上市公司、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或终止相关业务。3年期限届满,上述企业未能如期注入上市公司的,相关企业将直接由上市公司视同自有企业自主运营,所产生的税后收益无偿给予上市公司,直至相关企业置入上市公司、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或终止相关业务为止。

  本次重组完成后,如将来本公司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公司承诺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一)上市公司认为必要时,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进行出售直至全部转让本公司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二)上市公司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本公司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如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自作出上述承诺以来,北部湾港集团和华锡集团持续关注、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寻求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可行性方案。2021年7月30日,华锡集团与上市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华锡集团将所持佛子公司100%股权、所持五吉公司69.96%股权和来冶公司100%股权委托上市公司管理。2024年6月,华锡有色完成对佛子公司的收购。五吉公司、来冶公司在继续以托管的方式运行的同时,华锡有色已成立专项工作机构,持续开展对资产注入方案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与论证,以确保资产注入稳妥可行。

  经多次论证,目前对五吉公司、来冶公司已形成解决同业竞争的方案,但短期内实施存在一定客观限制。由于历史原因,五吉公司部分土地、房产的权属问题存在瑕疵,尚需时间解决;来冶公司的盈利能力较弱,现阶段注入不利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角度考虑,五吉公司、来冶公司目前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三条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承诺人可以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一)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二)其他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上市公司及承诺人应充分披露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及时提出替代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依据上述规定,本次基于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按期履行,符合监管规定。

  基于对当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北部湾港集团、华锡集团拟将原承诺履行期限延长24个月,即原承诺履行期限由36个月延长至60个月(至2028年1月28日)。除承诺履行期限延长外,原承诺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承诺履行期限延长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北部湾港集团、华锡集团及公司将积极推进解决有瑕疵的资产问题,尽快使标的资产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同时,将综合运用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妥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本次延期履行承诺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华锡集团及间接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拟延期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期限,系综合考虑目前实际情况,承诺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延期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小宁先生、岑业明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华锡集团及间接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承诺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延期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小宁先生、邹红兵先生和岑业明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同意本次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桂监理”或“被担保人”)为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锡有色”或“担保人”)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2026年度融资计划,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包含但不限于办理保函、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鉴于此,2026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八桂监理提供不超过5,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将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以及宏观货币政策和金融市场环境进行合理灵活安排。担保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关于2026年度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被担保人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是为满足八桂监理的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等需求而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有利于八桂监理正常经营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八桂监理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担保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是为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等需求而进行的合理担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子公司八桂监理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八桂监理担保金额累计为1,159.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0.29%。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和2025年9月1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选聘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国富发来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北京国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于雷为项目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工作调整,现指派高彩霞为项目合伙人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项目合伙人:高彩霞,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财务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高彩霞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本次变更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1月1日披露了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四)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通知与相关文件于2025年12月22日通过电子材料和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25年12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小宁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同意《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五、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1、同意《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六、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1、同意《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和《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15: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812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8)和《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确保年度生产经营、项目如期投建以及还本付息等资金需求,同时适当做好授信额度储备,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包含但不限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银行保理、开立信用证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授信单位协商确定)。各银行具体新增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制定了《关于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勘探、开采、选矿业务,主要产品为锡、锌、铅锑、铅、铜精矿以及锡、铟等深加工产品,同时公司通过委外加工模式生产锡锭、锑锭、锌锭、铟锭。由于有色金属价格易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及产业供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呈现较动,为了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运营风险,公司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保值功能,开展锡品种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稳健经营目标。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的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504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4,6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本次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相关业务。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配备了具备期货从业资格及相关能力的人员,均有专业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风险管理知识和经验。公司配置了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审慎操作。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

  2、资金风险:由于市场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资金需求提高,若短期资金追加不足可能导致被交易所强制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交易风险:主要为操作设备故障风险、网络中断风险、错单交易风险和期货停板导致的无法交易风险。

  1、公司开展期货套保业务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开展具体业务操作,建立了市场价格研究分析团队及交易操作团队,实时跟踪市场价格的变化,严格管理交易操作执行情况,防范价格波动及交易操作带来的风险。

  2、期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业务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和控制当期的套期保值量,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进行套期保值,并根据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结合市场因素,提前做好资金预算。

  3、当出现交易风险时,应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的风险处理程序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期货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端损益对冲现货端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期货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减低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3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规避原料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交易时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和安全的原则,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和交易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料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公司按照生产经营计划,结合现货库存、原料、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对与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锡金属进行套期保值,以降低金属价格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的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504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合约最高价值不超过64,6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本次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授权期限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业务。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3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

  2、资金风险:由于市场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资金需求提高,若短期资金追加不足可能导致被交易所强制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交易风险:主要为操作设备故障风险、网络中断风险、错单交易风险和期货停板导致的无法交易风险。

  1、公司开展期货套保业务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开展具体业务操作,建立了市场价格研究分析团队及交易操作团队,实时跟踪市场价格的变化,严格管理交易操作执行情况,防范价格波动及交易操作带来的风险。

  2、期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业务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和控制当期的套期保值量,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进行套期保值,并根据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结合市场因素,提前做好资金预算。

  3、当出现交易风险时,应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的风险处理程序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期货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端损益对冲现货端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期货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该事项经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委员张小宁先生、岑业明先生回避表决。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小宁先生、邹红兵先生、岑业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53,777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73,662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表:

  1、上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不包括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2、公司2025年1-11月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发生额的主要原因:一是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中,部分项目施工未结算、年初预计的部分项目未实施;二是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中,部分项目未实施、部分项目实施缓慢导致结算进度不及预期;三是向关联方采购商品中,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灵活调整。

  3、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开展进度的判断,实际经营中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过2025年度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交易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5、上述2025年1-11月发生额为未经审计数据,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与关联方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合理预计,主要涉及采购销售辅材、备件和有色金属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租赁资产等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总金额为252,7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1、上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不包括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

  2、2026年预计发生额较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中,根据2026年度业务预计需要增加销售量;二是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中,预计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工程设计技术服务业务量增加;三是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中,根据2026年度业务预计需要增加采购量;四是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中,预计新增环境治理等项目的相关服务。

  3、在总额范围内,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调剂使用。

  4、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预计数,实际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有色金属商品,下属子公司河池华锡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备品备件、化工品和煤焦等商品;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西二一五地质队有限公司、柳州华锡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华锡有色工程地质勘察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矿产资源勘探、采选工程设计等技术服务;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工程监理、工程咨询等服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有色金属委托加工服务、运输服务、技术服务、物业服务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环境治理等技术服务;公司下属子公司柳州华锡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锡锭、锌锭、银锭等原材料;公司下属子公司河池华锡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水泥、备品备件等原材料。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河池华锡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租入关联方房屋、车辆等。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产品销售、采购等关联交易均系供销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量按实际发生量,具体定价方式上,根据不同关联交易品种、类别和不同情况,采取市场价格予以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常规交易,交易方除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和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外,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关联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到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交易双方将对日常性关联交易签署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相关交易不存在导致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将严格履行相关程序,确保程序合规、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综上,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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